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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根据毕业证书工作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各地、市考试机关在审查毕业生材料时,发现有下列三点情形者,不予办理毕业手续,即学校有权不发毕业证。
1、思想品德签定不合格,或触犯国家刑律,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或被劳动教养尚未满者;
2、在考籍档案中,试卷笔迹明显不一致,或成绩有误者;
3、考试期间违纪三次以上(含三次)者。
第二,若学生在校期间通过系统的学习,修完学校所安排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则办学单位必须给学生颁发的用于证明学习经历的书
毕业证学校不给的解决方法如下:
1、与学校沟通。可以与学校负责人沟通,了解学校不给毕业证的原因,并提出自己的诉求,寻求解决方案;
2、向教育部门投诉。如果学校不给毕业证是违反教育部门规定的,可以向教育部门投诉,要求其协调解决问题;
3、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学校不给毕业证涉及到法律问题,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求助,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申请重新办理。如果学校不给毕业证是因为自己的原因,例如未通过考试或未完成学业要求等,可以积极补齐相关要求,并重新向学校申请办理毕业证。
毕业证申领需要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2、学生证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毕业生档案袋或者档案转递单等相关证明文件;
4、学位证书或者成绩单等教育背景证明文件;
5、学校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如申请表、照片等。
综上所述,毕业证是学生的重要证件,关系到学生的学业和职业发展。希望学校能够认真对待学生的诉求,尽快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是否可以补考、重修或者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以及是否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学校规定。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获得学位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者写实性学习证明。
违反了学校的论文完成时间,导致论文推迟答辩。论文不通过答辩是不能授予学位和颁发毕业证的。
你理解错误,学校目前并不是扣留你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而是你没有达到办法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条件。等通过答辩学校自然会颁发给你。如果答辩通过,学校仍然扣留,属于违法行为。可先向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情况。不能直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