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证和毕业证丢失后是不能补办的,但是原来的学校去开具相关证明,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 教育部明文规定,毕业证和学位证不能补办。据悉,目前只能到原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书”和“学历证明”。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我觉得补办大学的学位证书弄丢了之后,我觉得首先第一件事情就是看看自己能不能先找找看?看看自己丢在什么地方,找到大学的学位证书如果实在找不到的话,可以再去学校的教务处进行补办上,这个可能是比较麻烦的,但也有一定的可能性,可以办好
可以去毕业学校来开具相应的证。
如果学生毕业工作之后将自己的学历证学位证遗失,那么是可以去原单位来开证明的,当然学位证书已经是无法补办的,因为已经过了时效性,对作为个人来说只能到毕业的学校,把自己的情况向教务部门反映清楚,让学校开具学位的证明。
不能补办原件。
毕业证和学位证不能补办原件,只能补办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在毕业证件丢失后,可以采取有效的措施补办证明书,因为教育部规定补办了的证明书和原件相同的作用。
不能补。是补办的证明书,和原件还是有区别的。
1、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丢失,不再补发,但可以申请办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证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毕业证书由中央电力大学发行。要办毕业证书,必须向毕业时在籍的省级大学申请,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审查表》。
2、本人向原学校(教务部门)申请,学校经过实地检查后,必须发行学位证明书。学位证书具有与原学位证书相似的规格和质量,填写内容相同,具有与原学位证书同等的效力。
3、毕业证书、学位证都不能补充原件,可以多复印几份,建议扫描和保存最好的电子版。丢失的情况下,不是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可以发行学历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
1.毕业证和学位证丢失后首先就是要挂失自己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要找一家有影响力的报社,一般都是在省市级以上的报社登报一份毕业证学位证的遗失声明,这样就可以作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使其失去价值。
2.回学校向教务处老师申请办理证明书,教务处老师在了解了我们的毕业证丢失的情况之后,会给我们一份证明书补办申请表,大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提交。
3.准备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证件照等,这三份资料缺一不可,整理好之后提交给教务处核实。
4.教务处将资料核实通过了之后,学校就会为大家办理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
如果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丢失了,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补办:
登报声明证件遗失。需要到省市级期刊报纸上刊登毕业证原件丢失声明,并保存好该声明。
准备毕业证明书申请书和毕业证明书申请表。需要写清楚申请原因,并填写毕业证明书申请表,准备表格所需资料。
准备相关资料。需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寸照,以及学校需要的其他资料,比如入学审批表复印件、毕业证书发放登记表复印件等。
提交材料。将所有材料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就能拿到毕业证明书了。
学位证和毕业证丢了可以补办,但是补办的不是原件,只是学历证明书。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 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这是针对高等学校离校学生学历证书遗失或者损坏后的善后处理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高等学校离校学生。学生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书”。 学历证明书的式样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或结、肄)业证明书”,填写内容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包括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