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证和毕业证丢失后是不能补办的,但是原来的学校去开具相关证明,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 教育部明文规定,毕业证和学位证不能补办。据悉,目前只能到原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书”和“学历证明”。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学位证和毕业证丢失后是不能补办的,但是原来的学校去开具相关证明,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 教育部明文规定,毕业证和学位证不能补办。据悉,目前只能到原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书”和“学历证明”。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