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学位证书丢失需要到所在高校的教务处进行补办。
以下是具体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1、办理流程:
(1)去教务处申请补办;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填写申请表格;
(4)交纳相关费用;
(5)等待制作并领取新的证书。
2、注意事项:
(1)证书丢失后要及时挂失,防止损失扩大;
(2)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
(3)缴费时要了解相关规定,不要被不必要的费用坑了;
(4)新证书制作完成后要及时领取,并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正确。
学位证和毕业证丢失后是不能补办的,但是原来的学校去开具相关证明,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
教育部明文规定,毕业证和学位证不能补办。据悉,目前只能到原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书”和“学历证明”。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扩展资料:学位证、毕业证丢失后不能补办的原因:业内人士表示,一般而言,在国家学历鉴定中心,每个学生的学位证和毕业证都有独一无二的编号,而且双证和编号有明确的对应关系。
学生学历、毕业信息与双证编号是一起上传到国家学历鉴定中心的。
如果毕业证丢失后能补办的话,意味着同一个编号对应着两个甚至多个毕业证书,真假难以鉴定,这样在管理上就存在着巨大的漏洞,如果放开补办管理将面临学历真实性失守。
此外,毕业证补办还在技术和程序上存在限制:学生的毕业证丢失后,有些学校已经并入其他大学,也有的学校名已经发生改变,这种变更加大了补发毕业证的难度。
同时因为高校各任校长任期有限,原来证书中必备的校长签字盖章多数已无法复制,程序难以实现。
学士学位证丢了不能补办,只能开证明。
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毕业证明书和学士学位证明书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递交个人身份证明、撰写丢失证明申请报告、身份证复印件也要复印几份、电子照片也要准备三张。
1.写一份补办申请书(写清楚学士学位证丢失原因及申请理由,需要本人签名)
2.单位介绍信(没有工作单位,本人写真实情况说明,由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盖章确认)(这个看学校要求,有些学校不需要)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如果有可以提供,方便核实)或授位决定书复印件,或学位网查询的截图打印件(三者取其一)
5.近期蓝底小2寸电子寸照,照片为jpg格式。
6.如果委托他人的,需要准备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到档案馆复印当年的录取名册、成绩单
8.带上材料去学校申请办理学位证明书,并提交资料。
9.学校工作人收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缴费。
10.等待通知领取学位证
11.收到通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两寸免冠蓝底证件照去学校领取毕业证明书。
12.领取毕业证明书后找相关部门加盖校章和钢印。
注意:学校出具学位证明书后,原学位证书作废。学位证明书每人只能补办一次,一定要妥善保管。
1、个人申请(写清楚证书丢失原因及申请理由,需要手写本人签名)
2、单位介绍信(无单位者,本人写真实情况说明,由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盖章确认)
3、学位证书发放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学校档案馆复印)
4、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新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6、1寸照片2张(免冠彩色近照)
被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至学位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