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证补办需要以下手续:
身份证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失业证原件:需要提供失业证原件。
失业原因说明:需要提供本人失业原因的说明,例如失业后是否有参加社会保险、是否有求职需求等。
补办原因说明:需要提供补办失业证的原因的说明,例如遗失或损坏的失业证等。
近期免冠彩色照片:需要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寸。
失业证补办申请表:需要填写失业证补办申请表。
以上手续需要准备齐全,并提交到当地失业证补办机构进行办理。补办失业证需要一定的时间,建议尽早办理,以免过期影响个人利益。
补办失业证需要本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社会保障卡、以及离职证明等材料。失业人员可以携带上述材料,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补办失业登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证补办需要以下手续:
1.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原失业证的编号、颁发单位及发证日期;
3.提供最近一次失业保险领取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最近一次社保缴费记录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齐全后,到当地人社局或劳动局进行申请办理即可。
根据我查到的信息,失业证丢失可以补办。办理程序如下:
1. 就业失业登记证遗失或损毁需要补办的劳动者应由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二寸证件照一张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 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在实行居住地服务和管理试点街镇进行居住地登记的劳动者也可在居住地办理。
3. 就业失业登记证如由用人单位遗失的,劳动者应持用人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等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补办手续。
4. 首次申请补办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劳动者,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网上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补发流程予以补发。
办理失业证补办需要以下手续:
首先,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去当地就业局或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办理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
其次,提供失业证遗失的证明材料,如失主声明书、报案凭证等;再者,缴纳相应的补办费用,具体金额可咨询相关部门。
补办完成后,领取新的失业证正本及副本,注意妥善保管以防再次丢失。
《就业失业登记证》遗失或损毁需要补办的劳动者应由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二寸证件照一张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在实行居住地服务和管理试点街镇进行居住地登记的劳动者也可在居住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