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
对于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的毕业生,该证明由学校开具,同时需有省教育厅的签章;对于大专及以上党校学历的毕业生,该证明必须有省一级党校的签章(中央党校的学历可以在省级党校签章证明)。
不能补。是补办的证明书,和原件还是有区别的。
1、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丢失,不再补发,但可以申请办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证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毕业证书由中央电力大学发行。要办毕业证书,必须向毕业时在籍的省级大学申请,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审查表》。
2、本人向原学校(教务部门)申请,学校经过实地检查后,必须发行学位证明书。学位证书具有与原学位证书相似的规格和质量,填写内容相同,具有与原学位证书同等的效力。
3、毕业证书、学位证都不能补充原件,可以多复印几份,建议扫描和保存最好的电子版。丢失的情况下,不是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可以发行学历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
不能补办原件。
毕业证和学位证不能补办原件,只能补办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在毕业证件丢失后,可以采取有效的措施补办证明书,因为教育部规定补办了的证明书和原件相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