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证丢失后补办程序:
1、向人社部门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更换)登记表》,并按有关要求如实填写。2、在报刊刊登遗失声明(要求正版)。3、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发证书。申请时提供如下材料:一《专业技术资格证补发(更换)申报表》。二获得本资格时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原件或人事部门档案室加盖审核章的复印件。且要字迹清晰,易于辩认。三登有本人遗失声明的报刊。4、人社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给予补发新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即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建筑类的技工证分为三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
职称计算机证书丢了,可以补办。补办方法: 考生需在正式出版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后,才能办理证书的补发手续(2002年前取得的合格证书遗失不能补办)。在证书遗失后,考生可先到原证书领取地点查询原证书的档案号、印制序号,再登报遗失,并携带补发证书所需提供的材料到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人事考试中心整理统一上报人事考试院核对存档盖章,补发证书办好后,由人事考试中心通知考生领取。 补发证书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书面申请(打印件,手写签名)、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联系电话;
2、由档案保管单位或者工作单位出具遗失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的打印件);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上面要注明考生的考试名称、考试科目、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中的出生年月日用“××”符号代替)、档案号和印制序号。所有材料一式两份,材料提交后3个月内办结。